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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西南事業(yè)單位資格復審及面試群:756208092
為做好我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根據《黔西南州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結合招聘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由冊亨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5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24年5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冊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冊亨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三、資格復審對象
在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1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據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不含街道辦〉按2: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具體詳見附件)。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以下印證材料:
1.請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gzrsks.com.cn)自行打印《報名表》1份。
2.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他資格條件證書等原件。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高校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或學校證明原件1份。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憑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相應學科《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和具有認定教師資格規(guī)定的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參加復審。已認定通過未獲得證書的,可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證明復審,但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名時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國有企業(yè)正式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時無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成為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的,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或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5.報考定向招聘等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的,提供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服務項目、服務單位、起止時間、服務年限、服務期間歷年考核情況等情況);
(2)定向招聘村干部崗位的,提供任職文件和縣級組織部門或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關于任職情況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任職單位、所任職務、是否任滿3年等情況)。招聘崗位要求農村社區(qū)的,需要縣級民政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時注明;
(3)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提供應征入伍通知、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縣級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入伍時間、入伍地點、服役部隊、退役時間等內容);
(4)定向隨軍家屬招聘的,提供隨軍家屬認定審批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5)定向本縣(市)戶籍或生源的,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放寬年齡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具有崗位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須提供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7.招聘單位根據復審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資格復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相關材料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宜
(一)如委托他人代審的,須同時提交委托書正本、委托人與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報考職位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二)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密切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資格復審合格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名單由縣招聘辦向社會公示,冊亨縣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冊亨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ch.gov.cn/)發(fā)布,縣招聘辦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關注未閱知招聘相關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資格遞補復審期內在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1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從遞補資格復審開始算起,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五)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自愿放棄的,應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招聘單位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做好記錄備查。如因招聘單位現場資格審查不嚴導致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該考生成績無效,并追究復審有關人員責任。
(六)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
咨詢電話:冊亨縣人力資源發(fā)展中心:0859—4210426,0859—4216122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節(jié)假日除外。
附件:冊亨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2024年5月10日
(信息來源:http://www.gzch.gov.cn/zwgk/zwgk_x/zdlyxxgk_5762660/jycy_5814717/202405/t20240510_84617217.html)